隨著工業生產、交通運輸、城市建筑的發展,以及人口密度的增加,家庭設施的增多,環境噪聲和環境振動日益嚴重,它已成為污染人類社會環境的一大公害。噪聲和振動給人的生活、工作帶來極大的危害,它損傷聽覺,干擾休息和睡眠、影響工作效率。振動還會對臨近建筑物產生極大的影響。城市環境噪聲的主要來源包括:交通噪聲、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社會生活噪聲。AST新奧環標建立全面的噪聲和環境振動測試能力,為您提供高質量的檢測服務。
檢測指標
噪聲的常用檢測指標包括:噪聲的強度,即聲場中的聲壓;噪聲的特征,即聲壓的各種頻率組成成分。
服務項目
環境噪聲、工業企業廠界噪聲、建筑施工廠界噪聲、工作場所噪聲、機場周圍飛機噪聲、鐵路邊界噪聲、社會生活噪聲、城市區域環境振動
檢測注意事項
(1)測量儀器。所有測量儀器均應符合相應標準,使用前必須校準。
(2)測量條件。①測量中要考慮背景噪聲的影響。當所測噪聲高出背景噪聲不足10dB時,應按規定修正測量結果;當所測噪聲高出背景不足3dB時,測量結果不能作為任何依據,只能作為參考。②當環境天氣風速大于四級時,應停止室外測量。③測量時要避免高溫、高濕、強磁場、地面和墻面反射等因素的影響。
(3)讀取法。①穩態噪聲用慢擋讀取指示值或等效聲級。②周期性變化噪聲用快擋讀取最大值并讀取隨時間變化的噪聲值,也可以測量等效聲級。③脈沖噪聲讀取其峰值和脈沖保持值或測量等效聲級。④無規則變化噪聲應測量若干時間段內的等效聲級及每個時間段內的最大值。
(4)測量位置(主要指測量傳聲器所在位置)。
①戶外測量。當要求減小周圍的反射影響時,則應盡可能在離任何反射物(除地面)至少3.5m外測量,離地面的高度大于1.2m以上,必要而有可能時置于高層建筑上,以擴大可檢測的地域范圍。但每次測量其位置、高度保持不變。使用檢測車輛測量,傳聲器最好固定在車頂上。
②建筑物附近的戶外測量。這些測量點應在暴露于所需測試的噪聲環境中的建筑物外進行。若無其他規定,測量位置最好離外墻1~2m處,或全打開的窗戶前面0.5m(包括高樓層)。
③建筑物內的測量。這些測量應在所需測試的噪聲影響的環境中建筑物內進行。測量位置最好離墻面或其他反射面至少1m,離地面1.2~1.5m,離窗1.5m處。
(5)測量時間。
①時間段的劃分。測量時間分為:晝間和夜間兩部分。晝間還可以分為:白天、早和晚三部分。具體時間,可依地區和季節不同按當地習慣劃定。一般采用短時間的取樣方法來測量。白天選在工作時間范圍內(如8:00~12:00和14:00~18:00);夜間選在睡眠時間范圍內(如22:00~5:00)。
②測量日的選擇。測量一般選擇在周一至周五的正常工作日,如果周六、日以及不同季節環境噪聲有顯著差異,必要時可要求做相應的測量或長期連續測量。
參考標準
GB 3096-2008 聲環境質量標準
GB 12348-2008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T 12524-1990 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
GB/T 9661-1988 機場周圍飛機噪聲測量方法
GB 12525-1990 鐵路邊界噪聲限值及其測量方法
鐵路邊界噪聲限值及其測量方法(修改方案,2008)
GBZ/T 189.8-2007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第8部分:噪聲
GB 22337-2008 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T 10071-1988 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測量方法